入会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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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医药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章程


第三章 会员

第七条  本会的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。

第八条 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 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行业的业务、管理、服务、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或特色及影响力;

(四)依法登记、证照齐全、管理规范的医药、医疗器械和相关企事业单位,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九条  会员入会程序:

(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)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。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罢免权和表决权;

(二)出席会员大会;

(三)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、考察、调研和经验交流等活动;

(四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五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每个会员单位有一票表决权,会员单位通过会员代表人行使上述权利,会员代表人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担任。
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;

(二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(三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,自觉履行协会规约;

(四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;
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六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七)维护和增进行业内的团结和协作;

(八)指定专人负责同协会秘书长联系,以利于开展日常工作。

第十二条 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。

第十三条  会员如有下列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:  

(一)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;

(二)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;

(三)有损害本协会名誉或违背本协会宗旨行为的。